个人临时访问签证
1. 9(A)商务/休闲签证
A.所需材料
-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复印护照资料页);
- 中国大陆护照和其他国籍一(1)份, 台湾人两(2)份填写好并贴上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 通过如下证明证实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 用英文书写
- 个人财产证明
- 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的保证书
- 银行存款证明
- 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 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经过公证的担保书原件
-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台湾人签证费为250元人民币。其他国籍300-400 元人民币。
B.手续
- 申请人必须亲自递交申请或者通过经认可的旅行社;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
- 一个工作日加急办理加收250元人民币,两个工作日加急办理加收150元人民币;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
过境旅客(停留时间不可超过72小时)
2. 9(B)过境签证
A.所需材料
- 中国大陆护照和其他国籍一(1)份, 台湾人两(2)份填写好并贴上照片的签证申请表(复印护照资料页);
- 有效的护照,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 确认的前往别国机票和赴该国的有效签证;
- 通过如下证明证实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用英文书写
- 个人财产证明
- 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的保证书
- 银行存款证明
- 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 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经过公证的担保书原件
- 签证费为200元人民币。
B.手续个人办理
手续过境旅行社办理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
-
旅行社必须在过境者到达菲律宾的48小时之前书面通知菲律宾移民局其身份、护照号码、旅行安排和其他相关的移民资料;
-
并在48小时内向移民局递交过境签证书面申请和担保书;
-
每位过境者支付1,000比索服务费到菲律宾移民局(BI)的账户,其地址是Magallanes Drive,Intramuros,Manila;
-
旅行社出示1,000菲律宾比索服务费的正式发票后,移民局通过移民控制处(IRD)处长把过境抵达通知(TAN)发布给指定入境口岸的所有移民官。过境抵达通知上有每位到达的过境者名字和信息,指示移民官将过境抵达通知上的每位过境者作为非移民允许入境,限制停留时间为三(3)天。同时移民局身份卡会发给每位过境抵达通知上的过境者。
海员/机务人员签证
3. 9(C) 海员/机务人员签证
A.所需材料
- 海员证和护照,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复印海员证和护照资料页);
- 填写好并附上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
- 通过如下证明证实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用英文书写
- 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经过公证的担保书原件
B.手续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
- 一个工作日加急办理加收250元人民币,两个工作日加急办理加收150元人民币;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
临时访问签证:旅行团
A.所需材料
-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 填写好的旅行团签证申请表,以及旅行团每位成员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原件递交菲律宾移民局,使领馆存档复印件一套,旅行社保存另一套复印件);
- 菲律宾旅行社的担保书;
- 签证费为250元人民币。
B.手续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使领馆有权根据工作量决定是否提前发放签证;
- 不收取加急费(不适用于菲律宾驻香港领事馆);
- 申请表背面将贴上签证,旅行团每位成员的护照上会有如下格式的印章:
Joining GROUP TOUR 参加旅行团
(with _____ persons) (同_____位游客)
UNDER VISA NO. _________ 签证号_________
Organized by: Name of Agency 组织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 每个旅行团只用一(1)个签证号,旅行团每位成员护照上是这个签证号后加一个连续的数字后缀。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