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今天我们很荣幸的请到几位嘉宾谈一谈大家比较关心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的话题,他们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邵巍先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处处长车伟民先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处处长兼认证中心负责人魏能涛先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主管张莹女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项目主管成雯女士。谢谢几位嘉宾的到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已经很多年了,请您先简单介绍一下目前这项业务开展的情况,为什么要进行认证?
[嘉宾邵巍]:非常感谢教育部网站提供这样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在网上见面。我今天还带了四位助手一起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感谢网友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情况。这项工作从1991年开始做起,200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境)外的认证学历学位工作。到目前为止,即到2005年的8月份,我们总共受理了38600多人的认证申请,我们实际做出来的认证是36630份。这个数据反映了认证的需求。我们知道近两年我国出国留学的人数增加的很快,在2000年,出国留学3.9万人,2001年是8.5万人,2002年是12.5万人,2003年是11.7万人,2004年是11.4万人,可以看出来从2002年开始,每年我国出国人数超过10万。而回国的人数从2003年开始,每年超过两万人。
我再介绍一下,留学服务中心在2000年到2005年7月份认证的情况,有一组数据,2000年认证879份,2001年是1572份,2002年是3170份,2003年是6364份,2004年是11843份,2005年1月份到8月份就有11278份,我们可以想到当年回国两万留学生来认证就有一万多人,反映出认证工作是一种社会需求,不仅是用人单位的需求,也是留学者个人的需求。[嘉宾邵巍]:关于认证问题,我想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的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还有教育部国际司,中国驻国外大使馆的参赞、外交官,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国外的专业机构、高校,特别是我们聘请的专家,包括我们港澳台地区的机构和专家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借此机会表示感谢。我重申我们的工作是服务的工作,我们需要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方法。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我们的工作尽管开展了一段时间,但也还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着不足,因此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一方面给予一定的理解,另一方面也要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向社会和留学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使我国可以充分利用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使留学人员的留学能够受到实效,使提供留学资助的家庭教育投资得到良好的回报,使我国在用人方面能够取得更大的收获。最后,谢谢网友的参与。谢谢主持人还有现场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
[主持人]:谢谢邵主任。我们从邵主任的讲话里可以感受到嘉宾对留学人员确实是非常的关心,充满热情的工作。非常感谢几位嘉宾的解答,今天的时间有限,不能对网友的问题一一解答,欢迎大家继续针对这一话题提出问题,我们今后会整理网友提出中有代表性的问题发布到教育问答栏目中,也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我们的访谈栏目,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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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谢谢邵主任,您刚才讲到了05年已经有1万多人进行了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从您刚才提供的数据看,每年将近有一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做了这个学位认证,那么您也一直在强调学位认证是为了一种需求,那么请您解释一下这个认证是否具有强制性,它跟国家学历认可有什么样的区别?
[嘉宾邵巍]:我们刚才讲到,它是一种社会需求,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认证不是强制的,不是政府规定每个人必须得做的。但是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有需求的时候,也可以以一些政策规定的形式,来要求一些人员做认证,并不见得是认证本身的强制性,而是需求带来的一种必要性。比如说我们的认证得到了国家司法部还有国家人事部的认可,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时候,境外回来的留学生,包括港澳台人员,在申请报考时需提供我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人事部规定报考公务员的留学生必须经过中心的认证,才具有报考的资格,这一点反映了用人的需求,而不具备强制性,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要报考公务员每个人都要参加司法考试,是一个意思。另外一个意思是,我们的认证是一种服务型的,有了需求才有服务,你需要认证,我就提供这个服务,你不需要,我不强制你认证。
从这个层面讲,我们的认证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批复同意,本身反映了政府关注社会需求,支持我们这样一种为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提供服务的行为。你刚才讲第二件事情和国内的认证有什么区别,和国外的学历和国内的学历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想请我们的国际处处长,车伟民先生做一个简单的回答。
[主持人]:请车处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国外学历和国内学历认可有什么样的区别。
[嘉宾车伟民]:大家知道在国外留学取得了国外的学位证书,一般回国以后,都要有一个用人单位的认可,从国家层面讲,我们国家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学历的互认协议,还有一些国家我们还没有签署这个高等教育学位及文凭互认协议,作为在这些国家留学的人员,他们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需要一个机构取得认证,使用人单位有一个参考依据,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承认,从我们的认证讲主要还是写实性的认证,目的是给用人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和国内学历的对等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尽管说我们可能和有的国家签署了互认协议,也不一定就完全对等,通过我们写实性的认证可以提供参考依据给用人单位,他们能参照我们的认证,给予国内相关学历的待遇,对我们来讲,认证是一种服务,主要是写实性的认证。
认证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从国外颁发学位机构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另外一个是获得文凭或者学位的个人拿的证书真伪,还有这个文凭证书的层次,在国家的层次等等。
[主持人]:刚才提到认证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它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出现什么需求?
[嘉宾邵巍]:刚才谈到出国人数很多,改革开放以来有80多万人,这些人回来以后主要还是在国内创业,为国家做工作。用人单位对国外留学生提出他们的认证,获得证书的真伪,这就是需求。第二个方面留学生回来之后,他还有自己升学的需要,我们学校提出如何判断他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真伪。从就业和升学的需要,进行认证服务满足了用人单位的需求和留学生个人的需求。这是主要的内容。从另一方面说,在境外教育资源和国内教育的需求相结合的目的上我们通过认证,建立了一个制度,对国外的教育资源做了一个鉴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提供了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资质的咨询,,这两个工作都是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个层面,政策层面,国家的留学政策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如何支持回国,来去自由,通过认证可以使回国的留学人员得到公正的评估,用人单位用人比较放心,想出国的人通过我们认证工作中做的咨询服务,特别是我们接受教育部国际司的委托,从事境外教育资源的认证工作,国际司在监管网上公布21个国家合法院校的名单,通过这样的工作为想出国的人员提供服务,使他们的出国有针对性,回来的学历能够被我们认证。
[主持人]:邵主任谈到认证是对国外优秀教育资源的一个整合,一种鉴别。现在咱们中心可以进行认证教育资源的有哪些?哪些是不属于认证的范围?
[嘉宾邵巍]:我们请张莹老师回答一下。
[嘉宾张莹]:从1991年以来我们受理了70多个包含中国留学生的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一共75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凭的认证工作。目前,中心认证的受理范围包括了在世界各国获得高等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服务的对象即有回国留学人员,也有需在我国就职、升学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所持的外国和港、澳、台的证书。
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范围包括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不在认证受理范围内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 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六种情况是不在我们的认证范围之内。